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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2018-03-19 16:19:04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规定》要求,我单位将在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基础上,开展2018年度复试录取工作。为严明招生纪律,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 招生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落实复试各环节工作,确保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 组 长: 张敬源 张秋曼
  • 副组长: 陈红薇
  • 成 员: 武冠雄 何中清 满海霞 王书玮 陈光浦 王焕
  • 秘 书: 赵姗姗 马天宇

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程序。具体职责如下:

  1. 法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办法;
  2. 考试、面试、评卷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
  3.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并指导复试小组制定复试细则、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复试程序;
  4. 本单位各复试小组复试录像工作;
  5. 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
  6. 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2. 招生复试小组

(1) 试命题小组

按考试科目组成专业课笔试命题小组,负责考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小组由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小组成员承担的工作及身份对外保密。小组成员不得对考生进行补习、辅导,不得透漏考试内容、阅卷情况及考试结果等内容。

(2) 面试小组

按招生学科(专业)组成复试综合面试小组,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口语及听力、综合能力、诚信及思想品格等进行考核。小组由不少于3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

坚持回避原则,有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复试工作,命题、面试小组成员组成由领导小组审批。

二、复试资格

1. 第一志愿全日制学术型考生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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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志愿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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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一志愿全日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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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一志愿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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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调剂说明

我院各专业拟接收调剂人数及对调剂考生的要求如下表。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3月23日,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尽快在“调剂服务系统上”填报志愿,我院将择优在24小时之内网上通知考生参加复试,24小时内未收到我院复试通知的,系统自行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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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程序

1. 复试信息确认及缴费

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3月20日17:00~24日晚12:00期间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复试确认信息后,进行网上缴费,选择复试科目,并自行打印复试通知书。未缴费者,不得复试报到。

2. 复试资格审查

3月25日下午13点-16点,集中受理复试考生的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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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 专业课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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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综合面试、思想道德及心理素质测试(具体地点现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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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考生面试及笔试顺序由复试报到现场抽签决定

4. 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复试笔试满分150分,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综合面试满分200分,综合面试时间约20分钟/人。

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精神与能力,内容涵盖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想道德与心理素质测试重点考察学生心理素质、思想品德、举止和礼仪等。

5. 复试体检

体检时间: 3月29日上午:7:30-9:30;

本校应届毕业考生体检时间:2018年3月30日上午:7:30-9:30

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医院

校内体检费:120元/人,提交复试确认信息后网上缴纳。

体检注意事项:

  1. 早晨空腹抽血。
  2. 体检缴费成功后,考生可下载体检表打印,体检表须正反双面打印。
  3. 考生如实填写病史,没有者一律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无”,体检时逐科检查,不能漏检漏项,体检表不得自行涂改。
  4. 体检当天凭复试通知书、体检表参加体检,请考生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注意饮食。
  5. 体检结束一周后,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本人体检结果,如体检结果异常,请按照提示的规定时间向校医院提供复查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和提供复查报告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6. 选择不参加校内统一体检的考生,须在3月31日前向校医院保健科提供二级甲等(含)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报告(表),体格检查报告(表)的有效日期为复试前2周内,且检查项目应涵盖我校要求的体检项目。体检标准由校医院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校医院保健科联系电话:010-62332793

6. 思想品德考核和政审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对拟录取考生开展政审工作,通过调取考生档案,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四、录取工作

1. 各学科(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照复试专业笔试成绩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分别排序录取。

2. 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3. 专业课笔试低于9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2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210分、同等学力加试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和本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 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合格,按总成绩单独排序录取。

五、复试监督与复议

1. 信息公开与监督管理

复试工作办法、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初试、复试)等重要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及本院网站上公布;

综合面试过程采取全程录像录音;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考生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反应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在7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

3. 监督举报

在学校纪委的领导下,由学院党委具体实施复试工作监督:接受投诉和书面实名举报,发现问题属实的,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外国语学院党委办公室 010-62334741

七、联系咨询

地 点: 外语楼311办公室

电 话:010-62332456010-62334741

传 真:010-62334741

网 址:http://sfs.ustb.edu.cn

联系人:马老师/赵老师

邮 箱:sic@ustb.edu.cn

本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和学院网页公布。若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的文件、规定为准。本方案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 件:

2018年3月18日